首页 课程主页
课程分享  
民法学
主讲教师 孟晓丽/阜阳师范大学
学习人数 813
开课周期 2024年01月18日 ~ 2024年03月31日
教学进度
预报名
进行中
已结课
课程期次 共 11 周
  • 课程详情
  • 教辅教材
  • 课程评价
  • 常见问题

从民法学课程体系看,其内容分为民法总论和民法分论两大部分。民法总论包括民法概述、民法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民事主体、民事客体、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期限与诉讼时效;民法分论包括人格权、物权、债权、婚姻家庭、继承权五项权利和侵权的民事责任。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民法的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及绿色原则,是市场经济活动的最基本的法律规则,而民法的各项基本制度,如民事主体、法律行为、代理、所有权、债和合同等是规范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民法的重要功能不仅体现在对市场经济的调整和促进作用上,而且还表现在对于自然人、法人的合法权益的充分保障方面,民法对民事权利的充分保障,正是实现法治社会的基础。

课程概述

民法学主要学习民事法律规范和民法理论基础。就我校而言,学生在前导课程“思想道德与法治”学习之后,开始学习以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为内容的民法课程,同时,也为接下来学习后导课程“经济法、国际法课程”打下基础。民法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把理论阐述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和司法审判工作的经验结合起来,突出科学的实用性;同时,对古今中外的民法学理论,采取批判的借鉴原则。通过本课程的教学,学生将在以下三个维度分别做到:
首先,是知识目标维度:
(1)能够描述民法学理论知识和阐释主要概念、原理
(2)能够查找和复述以《民法典》为主的民事法律规范
其次,是学习技能维度:
(1)有效利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知网等资源进行民事案件类案、民事法律规范、民法学理论观点的检索和归纳
(2)准确、客观解释和回答民事纠纷问题,建立民法学知识体系,为民事实践活动提供学理依据
最后,是能力素养维度:
(1)能够辨别和指明不同的民事法律关系,概括和比较法定构成要件,评析其中的深层次法理
(2)遵守、支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坚定法治观念与法律信仰,参与、共建法治中国。

课程大纲
  • 课程介绍
  • 民法学
    • 1.1法定继承
    • 1.2无因管理
    • 第一节 民法的基本原理
    • 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
    • 第三节 民法的适用
    • 第四节 民事主体
    • 第五节 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 第六节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第七节 民事权利
    • 第八节 民事法律行为(上)
    • 第八节 民事法律行为(下)
    • 第九节 代理
    • 第十节 诉讼时效与期间
    • 第十一节 物权概述
    • 第十二节 物权变动
    • 第十三节 所有权
    • 第十四节 债的概述
    • 第十五节 合同的订立
    • 第十六节 人格权
授课目标
预备知识
配套教材
参考教材
0.0

0 条评价

本次开课 查看全部
0.0

0 条评价

本次开课 查看全部
授课教师
阜阳师范大学
2024 e会学 皖ICP备05002528号-14 皖公网安备 34010402700145号 Copyright 安徽省网络课程学习中心版权所有